讯 4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202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决定授予3人省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13项成果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18项成果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8项成果(通用项目6项、专用项目2项)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9项成果(通用项目6项、专用项目3项)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27项成果(通用项目24项、专用项目3项)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88项成果(通用项目76项、专用项目12项)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97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授予2名外国专家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根据名单显示,以下16项食品领域项目获奖,包括一等奖3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各1项)、二等奖3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0项(科学技术进步奖)。
原文链接:http://www.shaanxi.gov.cn/zfxxgk/fdzdgknr/zcwj/szfwj/szz/202204/t20220414_2217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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