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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8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单位(2023年第十六期)
2023-09-14 08:48  浏览:59
  2023年8月25日-9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 8 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旭峰锐凯餐厅   招牌名称:阿四花甲米线(蓟门里店)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西土城粮店)2号平房   存在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未定位存放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2、北京天佑济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老宋麻辣烫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交通大学路1号院甲1号A幢1层4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北京高串串和王面面的蛋糕店   招牌名称:4Dcom生日蛋糕。下午茶(四道口店)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13号院1号楼9层9A10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兆伟兴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郭记包子铺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村133号7号平房   存在冰箱内生熟混放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北京澜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谭记牛杂(航天桥店)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5号综合楼西侧一层局部及二层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北京市海淀区金顺宁餐厅   招牌名称:咱家餐馆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学院蔬菜商店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北京海祥铜业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西域美食中国兰州牛肉拉面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后章村350号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丰盛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丰盛园(北坞嘉园店)   经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嘉园A地块配套公建B-1-101   存在食品贮存容器不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来源:餐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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