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2023-09-11 08:30  浏览:81
  近期,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12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市西集渔香饭馆(招牌名称:渔香饭馆)   存在未保持场所环境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北京森美博雅商贸中心(招牌名称:山西饭馆)   存在未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蓉旺记成都小吃店(招牌名称:蓉李记成都名小吃)   存在厨房卫生环境脏乱、水池混用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远大立新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东北铁锅炖)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百福(北京)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潼关板面)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北京陈书会服装店(招牌名称:川湘小馆手擀面)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7、北京金信羽生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铁锅柴鸡)   存在该经营场所存在涉嫌存在餐具未清洁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8、北京隆鑫广源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东北烤羊腿)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9、北京博恒诚泰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山东水煎包)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0、北京汤火麻辣烫店(招牌名称:麻辣烫店)   存在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1、北京玉全营商贸中心(招牌名称:风味主食)   存在超许可范围、擅自现场制售冷食凉菜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2、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医院(招牌名称:新华医院)   存在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建立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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